2026年8月27对赤峰市海兴酒厂锅炉改造项目变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8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7866627
通讯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02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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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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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市海兴酒厂锅炉改造项目变更 |
赤峰市海兴酒厂 |
在现有锅炉房内,拆除原有1t/h的燃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1台,新建3t/h的燃油的蒸汽锅炉1台。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十三敖包海兴村 |
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二、废水:锅炉排污水和锅炉纯水装置排污水排至蓄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抑尘和消防用水。 三、噪声:厂区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四、固废:废树脂:项目软水装置年产生废树脂为一般固废,全部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滤袋: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产生废滤袋暂存一般固废间内,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下灰:本项目除尘下灰量为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外售制砖综合利用。 |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