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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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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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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8357749

    通讯地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024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赤峰浩天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好力宝外围铜多金属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 公司2020年4月取得阿鲁科尔沁旗分局关于好力宝外围铜多金属矿1号矿体勘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文件,审批文号为:阿环表(2020)3号。目前井下形成433m、393m及363m三个探矿中段,探矿巷道长度共计约1300m,中段巷道为三心拱断面,断面面积约5.20m2。
本次为探转采新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年采矿石量30万t,采用井下开采方式,采用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和留矿全面嗣后充填法两种采矿方法。主体工程建设斜坡道1处,采用无轨运输方案;在西部设置进风竖井1处,负责进风通道,兼做安全出口;在东部设置回风竖井1处,作为主要回风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井筒内设梯子间,各中段均可通过该回风竖井直通地表。矿区东侧配套1处工业场地,在520m斜坡道西侧设置1座充填站,充填材料为外购的砂子与水泥的胶结料和自有矿山所产生的采矿废石。配套建设原矿临时堆场、废石临时堆场、临时表土堆场、水泥筒仓及危废暂存间等储运、辅助、公用工程。矿山总服务年限为7年(不含基建期),劳动定员141人,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产品方案为铜多金属原矿石,矿山采出全部外售。项目总投资13383.86万元。
项目已获得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项目核准批复(内发改产业发展字[2025]1313号)。
项目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以东22km处 赤峰浩天矿业有限公司 中地基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一废气:①采矿采取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开采面喷雾洒水及时清洗巷道等措施;②废石临时堆场、矿石临时堆场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定期洒水抑尘、规范堆放措施;③充填废气:水泥由气卸散装水泥罐式汽车运送至充填站水泥仓密闭储存,水泥储罐仓顶装有单机除尘设备以降低罐车装卸粉尘,同时辅助洒水抑尘措施,充填站封闭设置,搅拌机进出料口全封闭处理。充填料制备粉尘采取集尘设施+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5、表6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①矿井涌水333m3/d,经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降尘和湿式凿岩生产、充填、堆场及道路抑尘、绿化综合利用,不外排;②充填材料滤水及设备管路冲洗废水经井下水沟收集至井底水仓,经沉淀后回用于充填工段,不外排;③生活污水9.02m3/d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后用于矿区内降尘,不外排。
三固废:①采矿废石3万t/a经鉴定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矿第1年产生废石送矿区地表废石临时堆场,后期废石不出井直接用于井下填充;②矿井涌水沉淀少量污泥,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不外排;③废机油0.15t/a、废油桶0.05t/a及废铅蓄电池0.5t/a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④除尘灰22.735t/a回用于原料;⑤生活垃圾33.84t/a定点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四生态:严格控制采矿活动范围,规范采矿行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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