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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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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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赤峰市紫川炭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硫酸镁及6万吨硫酸镁肥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赤峰市紫川炭纤维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以针刺毡(粘胶基纤维)为原料经浸泡、晾晒、预氧和炭化后生产粘胶基预氧毡和粘胶基炭纤维毡等,产品为初级碳毡,2020年12月取得了巴林左旗分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并完成排污许可和自主验收。由于市场原因,企业碳纤维生产线已于2024年12月停产,并于2025年进行了生产设备拆除,目前厂区内碳纤维生产线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2025年12月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主要是保留原有建筑结构,拆除厂房内原有炭纤维生产线设备,购置安装年产6万吨七水硫酸镁及6万吨一水硫酸镁肥生产线各一条,项目主要原料为硫酸、氧化镁粉、片碱。利用厂区现有1号生产车间,内设1条6万t/a的七水硫酸镁生产线,内设反应釜、结晶罐、板框压滤机、离心机、转筒烘干机、转筒冷却机、筛分机及包装机等设备。年产七水硫酸镁6万t/a。利用厂区现有2号生产车间,内设1条6万t/a的一水硫酸镁肥生产线,内设绞龙机、提升机、化成室、造粒盘、硫酸中转罐、筛分机、包装机等设备。年产一水硫酸镁肥6万t/a,其中颗粒肥3万t/a,粉状肥3万t/a,同步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本项目不设置锅炉(生产用电加热),生产车间无需供暖,冬季办公楼采用空调供暖。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本项目已取得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告知书。 |
项目位于赤峰巴林左工业园区凤凰山工业集聚区。 | 赤峰市紫川炭纤维有限公司 | 内蒙古鑫正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废气:①一号车间:硫酸中转罐废气、反应废气(硫酸雾)通过采取密闭管道引至同一台1#二级碱喷淋塔+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投料废气、烘干废气、冷却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颗粒物)采取集气罩/密闭管道引至同一台1#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二号车间:硫酸中转罐废气、硫酸稀释废气、反应废气、熟化废气(硫酸雾)采取密闭管道引至同一台2#二级碱喷淋塔+20m高排气筒标排放;④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磨粉废气、造粒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颗粒物)采取集气罩/密闭管道引至同一台2#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废水:①生产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七水硫酸镁生产线产生的二级碱喷淋吸收塔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经密闭管道输送至母液罐暂存,全部回用于七水硫酸镁复分解反应工序,均不外排,环评对回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②生活污水(360m3/a)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巴林左旗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水质标准要求。 三固废:①废氧化镁粉包装袋31.06 t/a,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综合利用;②滤渣1640.6t/a,需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给内蒙古华路万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若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废滤布0.25 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④废布袋0.216 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⑤除尘器收尘29.577 t/a,收集后直接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⑥废片碱包装袋0.068 t/a、废机油0.025 t/a、废油桶0.01 t/a、废含油抹布和手套0.001 t/a、化验室废液0.05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⑦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生活垃圾收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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