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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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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关于喀喇沁旗天赫石业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6-10-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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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0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5655996

联系地址:喀喇沁旗锦山西城区锦南大街喀喇沁旗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二楼

邮编:02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1

喀喇沁旗天赫石业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喀喇沁旗牛家

营子镇水泉村

四组

喀喇沁旗

天赫石业

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喀喇沁旗天赫石业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上烧锅村,成立于2010年7月,主要从事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现有1条重质碳酸钙生产线,年产5万吨重质碳酸钙。本次建设利用3万吨脱硫灰辅以生石灰制备石灰制品生产线1条,年生产生石灰制品5万吨,在现有2#原料库北侧接建3#生产车间。石灰制品生产线与厂里现有的1条重质碳酸钙生产线相互独立,仅依托厂内公用工程以及现有厂房。

(1)废气

①施工工地边界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硬质围挡或者围墙,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②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

③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弃土及时清运,清理建筑垃圾,应当采取洒水、喷淋

等措施,并用毡布覆盖,临时挖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

④运输车辆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出入工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

⑤2号生产车间,粉磨设备密闭,雷蒙磨尾气经负压集尘系统对粉尘进行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⑥3号生产车间搅拌工序与选粉工序同在全密闭工艺系统中进行,粉尘经负压集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⑦原料储罐仓顶自带一套圆袋摆动清灰内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口自然排出。

⑧包装废气,在包装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经收集后进入选粉工序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排放口(DA003)排放。

⑨原料库堆放、装卸,及时清扫地面,并洒水抑尘。

⑵废水

①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无废水排放。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肥。

⑶噪声

①合理安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施工设备。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夜间禁止施工。

③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⑷固体废物

①废钢铁、废包装物等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②废布袋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统一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下灰回用于生产。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④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⑸土壤及地下水

①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③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

③采用库房、包装工具贮存一般废物的,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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